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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將至,在金稅工程的大環境下,個人所得稅是稅務局今年稽查監管的重點!我們總結了個稅信息填報、扣繳、申報面臨的風險點。企業以及會計一定要注重,做好自查,風險防控!
這3種發放工資方式,違法
1、利用私人帳戶發放工資,違法!
一些用人單位不通過企業公賬發放工資,而是通過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財務人員的私人帳戶發放工資,以這種方式來規避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進而逃避責任。
2、多發工資不交社保,違法!
在求職過程中,有一些人發現繳納社保后,每月到手的錢會少。有的用人單位會以此為由,說服勞動者不繳社保、多發工資,而有的勞動者也愿意到手的錢多一些。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或不按規定繳納社保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單位不給交社保,員工有權要求補繳,也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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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人單位任性扣工資,違法!
有的用人單位為防止員工跳槽,會扣下員工的一部分工資留到年底再發。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這種情況屬于拖欠工資,員工可以通過勞動部門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全部工資。
此外,還有的企業有上班遲到扣工資、請一天假扣三天工資的任性規定。
事實上,國務院曾施行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在2008年1月15日廢止,用人單位不能再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在規章制度中隨意設立罰款條款。
員工填報信息要準確!這8點不注意,等著挨罰!
【人員信息采集】是個稅申報的重要環節,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的員工信息,將引發后果嚴重的涉稅風險。這方面的風險點主要有8項,梳理總結如下:
1、虛列人員
扣繳義務人存在虛列人數(虛列名冊、假發工資現象),同時個稅申報的人員數跟繳納社保的人員數差距較大,以分解高工資來少繳個人所得稅。
2、隱藏人數
為了達到某些稅收優惠的標準,享受稅收優惠,如為了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將人數控制在200人以內。
3、入職、離職時間填報錯誤,導致個稅申報異常。
4、員工電話號碼填寫錯誤
目前部分單位申報表中個人電話號碼為11111111111或者電話號碼與本人真實電話號碼不一致的現象比較嚴重。
影響:
在匯算清繳、核實事項過程中稅務局無法聯系到納稅人,會影響納稅人匯算清繳甚至可能會導致納稅人多繳稅款或者產生涉稅風險。
5、任職受雇類型填寫錯誤
證券保險行業的勞務關系要特別注意,關系到基本扣除等項目的連續性。
一般的雇傭關系就選擇雇員,一般性勞務選擇其他。
6、退休人員等特殊人群個人所得稅處理情況
退休金不屬于勞務所得,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退休金以外的收入,需要申報交納個人所得稅;
退休后返聘所得的勞務收入,每年超過6萬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7、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寫有誤
建議單位安排員工自行下載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這樣,單位的風險較小,同時有利于以后納稅人的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要注意的是,本人任職單位一定要填報準確,否則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不能推送到正確的任職單位。
8、個稅申報工資與企稅稅前扣除工資差異較大
尤其是個稅系統申報工資<企稅稅前扣除工資總額的情況,如果差異較大,要么少繳納了個人所得稅,要么少繳了企業所得稅,一定要做好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