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1-6878 8887
許多納稅人都是會碰到稽查局人員的詢問、調查。大家對于其工作的內容都很陌生,主要是對稽查局內部工作流程表并不是很了解。筆者結合自身實際多年的辦案經歷,談談對稽查局工作流程所見所感,供納稅人大概了解。稽查局是稅務局特有的一個局,主要負責偷漏稅查處工作,并不負責納稅服務。稅務稽查內部通常分為四個流程:選案、檢查、審理、執行。
01選案
選案就是稽查局檢查案件的開始,也就是在這個階段或者流程中,主要是確定稽查局的處理對象,即確定稽查局檢查對象。來源通常有:稅務局系統推送、公安移送、稅務局征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如:紀委、檢察院、法院等)移送、納稅人舉報等。筆者代理過上述列舉的各種情況引發的稅務稽查案件。
提示:隨著納稅人的稅法意識不斷地提高,稅務舉報案件越來越多,不僅股東之間舉報,而且親戚朋友之間也會舉報,稅務舉報對很多納稅人來說是家常便飯。
02檢查
稽查局的檢查人員根據選取的案件,開展檢查工作,向被檢查人送達檢查通知書,告知檢查人的情況,調取相關證據材料,得出初步結論,即是否偷逃稅款的結論,形成案件基本事實。
提示:被檢查人應該積極重視稽查檢查工作,很多人等到稅務稽查結果再找相關專業人員咨詢,這樣的做法必然不正確。在稅務機關通知要求配合的時候,就需要了解自己到底是否構成違法行為。
03審理
審理階段,稽查局基本上就能得出確定的結論了。稽查局審理部門類似機關單位的法制部門。在審理環節,通常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文書需要送達,且通常告知納稅人有聽證的權利。此時納稅人必須關注聽證程序,行政處罰符合一定的條件需要聽證,納稅人必須積極應對,不要喪失聽證權利。
提示:積極面對聽證程序,認證分析法律適用的正確性,檢查人員的初步結論證據是否充分。納稅人應充分行使自己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04執行
執行階段主要對稅務局處理決定文書送達,以及補繳稅款的追繳,在這個階段需要考慮積極補交稅款,還是提供納稅擔保為后續階段準備。若納稅人對稅務稽查處理決定沒有爭議,則補繳稅款,對于滯納金方面是否繳納以及繳納多少,還需要納稅人與稅務局積極溝通。若對于稅務處理決定不滿意,則還需行政復議或者訴訟,這需要認真考慮到納稅擔保或者補繳稅款時機,以及行政復議期限,不要喪失行政復議權或者訴訟權。
提示:執行階段主要關注行政復議期和滯納金問題,不要在意執行階段的強制催告書的時效問題以及執行階段送達的相關文書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重點關注行政處理決定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是否執法正確。
對于稅務稽查案件,應該積極配合稅務部門的檢查,同時也需要了解自己是否真的屬于違法情況。尊重事實,嚴格遵守稅法規定,該自己交的稅款,必須要積極主動繳納,不該交的稅款也需要積極應對,努力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