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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貫徹《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精神中明確聚焦的重點領域直對直播平臺。直播行業在2021年將面臨很大的稅務征管壓力,財稅合規對直播行業來說具有現實的急迫性和重要性。今天就從MCN機構方面來探討一下直播行業的稅務風險和財稅合規問題。
MCN機構稅務風險探討
1、MCN機構交易傭金稅務風險
MCN機構帶貨銷售中,往往通過平臺方對銷售收入進行了劃分,直接從平臺方拿到了傭金,但往往上述銷售傭金MCN機構并未在增值稅申報中予以申報,其類似于公司法人收取了銷售款未納稅申報,實質是偷逃稅行為。而MCN機構取得交易傭金后向主播支付時因上述交易傭金未記載在公司賬上,故MCN機構也未代收代繳個稅。MCN機構為了規避稅務風險通常會收取坑位費(基礎服務費),而開具服務費發票確認收入,在公司所在地繳納一定的稅收,同時按照相對較低的薪資收入為直播代收代繳部分的個稅。但是在直播帶貨中,MCN機構主要賺取的是商品的傭金,傭金比例往往占到貨物銷售額的10%-30%,有些甚至更高。
2、MCN機構增值服務稅務風險
增值服務是指用戶開通平臺貴族身份等會員特權,直播平臺在會員期內提供差異化服務。比如某直播平臺會員享有點亮昵稱、專屬彈幕顏色等特權,某直播平臺貴族享有進場歡迎、定制火箭等特權,都是為吸引平臺用戶充值現金換取線上特殊對待服務,從而獲取收益。但是MCN機構往往對于上述增值服務收取的會員費用并未確認收入,自然也不進行納稅申報,MCN機構對于增值服務因涉嫌偷逃稅款。
3、MCN機構廣告服務稅務風險
MCN機構提供直播服務的同時,在直播過程中插入廣告宣傳,用戶收到廣告內容或同時自主選擇對廣告宣傳所涉產品和服務進行操作,從而獲取收益。憑借直播平臺大規模流量,產品和服務廠商吸引而來,并根據廣告宣傳客體的特點采取不同的方式投放廣告,MCN機構根據點擊量和展示量予以收費。此時對于上述廣告收入MCN機構應該開具廣告費發票,但是大多數MCN機構并未按規定開具廣告費發票,因涉嫌偷逃稅款和違規開票的風險。
MCN機構財稅合規3大方法
1、轉變帶貨方式
MCN機構與品牌方的合作中可以轉變帶貨方式,銷售中明確售價由貨物價格和銷售服務費組成。MCN機構與主播的合作以原有的勞務關系、勞動關系轉變為服務關系,要求主播自行設立公司或者個體戶、合伙制企業、個人獨資等組織,通過合作伙伴關系替代原有的勞務關系、勞動關系,并要求主播所在的組織開具增值稅發票,從而將稅務風險轉嫁到主播。
2、收取服務費納稅申報
MCN機構可以明確向品牌方收取銷售服務費,并向品牌方開具服務費發票。因為MCN機構系網絡運營,可以找到政策扶持力度較好的地方予以注冊并適當辦公(體現合理商業目的),從而實現業務收入的合規。同時對于打賞收入、增值收入應與已納稅申報。
3、加大平臺研發
MCN機構作為平臺公司可以加大平臺的技術研發,MCN機構雖然不能作為制造業企業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100%,但是可以適用研發費用75%加計扣除。
其實總體來說,財稅合規依托稅務風險管理的稅務規劃,稅務風險管理企業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企業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及聲譽損害等風險;另一方面企業經營管理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稅收負擔。所以企業應該及時規范自己的納稅行為,在經營過程中選擇符合自身企業的稅法規定,了解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靈活運用。